教师无任何理由忽然被校方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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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辉
-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们是民办学校的教师,于今年8月18日无任何理由忽然被校方解聘。众所周知,中小学于9月1日开学,现在各校人员一般都已配齐,我们因过了应聘时间而失业在家。我们近20名被解聘教师与校方的合同有如下四种情况:其一,合同与2003年6月30日签订,应于2005年7月1日终止;其二,教工过了试用期,合格后并且办了转正手续(个别没有办),仍连续工作半年或一年以上,而校方仍然没有与之签订合同;其三,合同期满,继续留校工作,但校方再没有续签合同;其四,期间学校一直没有为老师买任何劳动保险,且工资中也没有体现劳保费用。
以上四种情况校方违反了哪些劳动法规?我们又有哪些权益受到侵害?又该如何向校方索赔?我们孤立无助,恳请各大律师给予我们这些身在异乡的穷困教师主持公道,给予法律援助。
谢谢!
- 200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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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们与学校的法律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如果当地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如果没有建议您们另外找工作,法律不保护你们的。
- 200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