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先生
- 吴律师:
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们。
我是一名银行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的关系,我在金库里工作,每天都要拎很多的现金箱,由于长期这样,一天我的腰一痛我就晕过去了,我就去检查身体,单位只为我们报了一个大病保险。我就与单位进行交涉,单位里的人事部门说你这个不能说是工伤,工伤的话要有什么实质的东西,比如说由于工作的原因我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手断了、脚断了,要有什么可以看得出去来的。说这个情况只不过是在工作时,生的病与单位毫于关系,根本不属于工伤。
我现在有两个问题要:
一、我这个属不属于工伤的范围,如果不是那像这种情况属于什么。
二、费用如何分配,单位与本人之间的费用百分比是多少。
谢谢!!!!!!!!!!
聊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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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573-7307127
本人性:陈
- 2003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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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楼月
- 应属于工伤!
- 2003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