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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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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君
杨律师,您好!我是一名2003届毕业生,未毕业时我便跟一家民营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其上还特意注明违约金为5000元,我的档案也被调到当地,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也是迁往当地,但是此证明现在还在我个人手上,而当我离开公司时(试用期已满,但还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由于特殊原因我并没有提交辞职信,是自离,请问违约金是不是违法的,我的档案怎么调出,户口怎么处理?谢谢!
2004年12月22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你等户籍落户后再辞职
2005年01月03日
珂君
杨律师,非常感谢您的回复,但是我还有一些不明之处,您建议我先落户再辞职,但是我已经辞职1年了,另上面还有其他几个问题,麻烦您给予指点!
多谢!
1970年01月01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这些问题无法解决
2005年01月03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违约金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