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求助

求助

[已解答]
0人同问
王羽祥
杨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原企业经营不善,濒临倒闭),经我的同学也是现在的主任再三邀请,也迫于生活困难,于2001年4月开始,当了中国人寿保险推销员。由于自己的勤奋努力,再加上以往工作经历的积累和那末一点点运气,业务一直做的很好,于2001年11月做到高级业务员、业务主管的位置。
可是,今年4月主任的一个亲信业务开展的不好,主管利用工作上便利和手中的权力(所有业务员的客户资料涉及业务员经济利益属商业秘密,只有主任和少数人知道),鼓动其抢走了我大量的客户和业务,使我的经济利益蒙受损失。为次我向主观提出了严正交涉,主任认为我不该以下犯上,使他很没面子,便怀恨在心,处处给我小鞋穿,大有将我赶出保险公司而后快意思。比如:
1、今年5月1日起,高级业务员有岗位津贴,主管(不知故意与否)不通知我办手续,剥夺我的知情权,使我蒙受损失。
2、慌称上级公司周二召开业务主管例会。事实不是每周必开,也不是主管人人必到。浪费我的时间、精力和交通费。
3、不依法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出于个人需要,随意出台政策。说:2002年7-9三个月没有发展下线(即增员)取消主管资格。迫使我于7月23日辞去业务主管。
在单位受到主管的刁难,工作上受到不公正待遇,经济上遭受损失,精神上压抑心身受到伤害。为此我也向上级公司领导反映过情况。上级公司经理粗暴的认为保险公司就是靠土政策管理的。我和主任的矛盾没有得到缓解,相反助长了主任的蛮横。
今年6月我因患“美女尔氏综合症”住院5天,出院后在家修养了10天(有医院证明和请假手续)。到了九月主任通知我说住院最多只能休息一周,剩下8天作旷工处理。之后的周6、周7他们去做宣传我没去合计矿工10天,罚款100元。以往单位也有例似的情况而没有罚款。而且我们是实行计件工资制,做多少业务给多少工资,你可以要求我保证多少业务量,但无权支配我的工作时间(做保险也很难确定具体时间,有时是晚上,有时是吃饭的时候)。我认为主任处事不当与之理论,由于以往有隔阂,双方情绪都很激动。(由于情绪失控我把门推坏了,我承认错误并愿照价赔偿)。主任认为我不可以和他理论,要我赔礼道歉,否则离开公司走人。我认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没错,不存在赔礼道歉。于是,9月29日保险公司送来一份《离司申请表》要我离开保险公司走人。
为次,我想请问杨律师
1、在记件工资条件下,完成了规定的工作量,所有的工作时间都必须由单位控制吗。
2、我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主任发生争执,难道是严重违反保险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3、保险公司依靠其所处的强式地位强迫我填表走人,是否属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
4、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佣金收入,除了缴纳所得税外是否还应缴纳其他的税,比如营业税。如果保险公司打着为国家代收税的名誉从业务员的佣金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却又不想让业务员知道。保险公司是否存在欺诈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回所克扣的工资。
此致
敬礼! 王羽祥
> 2002年10月9日
2002年10月10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建议申请当地法律援助。
2002年10月16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