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昊
- 法律专家们:
你们好!
我想帮一位朋友咨询一下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特发邮件前来咨询。在此我代表我和我的朋友对你们表示感谢!
我的一位朋友是我们当地烟草专卖局的聘用制人员,从事专卖管理工作,持有地级烟草专卖行政机关签发的工作证件和省级烟草专卖行政机关签发的检查证。由于我的朋友不是编内人员,所以不属于公务员,同样也没有法制部门签发的执法证,但他们依然工作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的一线。据我的朋友讲,像他这样的人在他们单位有很多,都是没有执法证只有省局发的检查证。
前不久,我的朋友告诉我,他的两位同事在市场上对卷烟零售户进行检查时由于查到了几包假冒卷烟而被店主殴打,并将他们的工作证件和检查证也抢了。但他们由于纪律的约束始终没有还手,在无法进行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拨打了110报警。但110的民警说由于他们不是公务员,而且只造成了一点皮外伤,所以他们民警也没办法处理这件事。所以我的朋友和他的同事们感觉太不值了,打了被白打,早知被白打还不如当初就还手。他们认为以后的工作就被动了,不好干了。
所以在此我想帮我的朋友咨询一下:1、他们的证件合法有效吗?2、他们持这些证件能够进行执法检查吗?3、他们持省局的检查证对卷烟零售户进行检查这种行为受法律保护吗?4、像他们这样在检查的过程中被无礼的店主殴打应该寻求怎样的保护呢?5、打人的店主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呢?
致此
敬礼!
很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求知者
2004年10月30日
- 200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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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公安部门的说法是不合法的,就应当他们处理。
- 200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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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110的民警说法是很荒唐的。
你们遇见这样的民警是秀才遇见兵有利说不清。
- 200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