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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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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律师您好,我向他人借了四万高利息钱周转,后几天后还了3万,两次6千。合计还款4.2万。忘记拿回借条了,现在他向法院起诉,说我还少他一万元,我该如何应诉?另外,我想请问多少利息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我该怎样打赢这官司?望及时回复指导!谢谢!
2007年05月21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双方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借款。
2007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