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da
-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我是3月15号进入公司的,当时公司给我签定了知识保护产权的几个协议,但是并没有签定合同。工资一个月之后,发现并不是十分的适应,便决定趁回校做毕业设计时好好调整自己。于是于4月18号跟公司提出请假44天,批准之后便离开了公司。5月份的时候公司把三月份的工资发了,而我并没有。打电话问之后,说我们部门领导说要等我回去工作之后再给我发。之后我便向公司提出了辞职。我想请问我能否拿到我工作那30多天的工资,谢谢!
- 200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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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当然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200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