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王
- 我现在在某省农大的一个二级学院里工作,去年的七月份报到,学院规定试用期为一年,我和学院仅有一个三方协议,协议上没有规定要和他签几年及违约金的事儿,我现在准备去另一家公司工作(三天后,也就是7月30号),我现在的学校没有人事权(人事权在校本部里),但我的档案和集体户口在学院的人事科里,我七月份的工资仍然是实习期的待遇(并没有转正,其他人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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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提出辞职,可不可以不等学院的答复就走人,会有什么后果?学院是否有权扣发我上个学期的带课津贴(估计十月份才会发)?如果学院批准,但是要我缴纳违约金,我不交,学院是否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和户口?或者将我的档案打回我所毕业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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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如何正确处理?!望您在百忙中能抽空尽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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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盼!急盼!
- 200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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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可以离开单位的。
- 200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