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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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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bao
杨律师:
你好!
我是一名2004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我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以试用期为由,不予签定劳动合同。我的试用期为3个月,现在还在试用期内。我想离开该公司,但毕业时签定的三方协议规定违约金5000元,我应该支付给公司吗?如果我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其中规定了违约金,而我提前30天向公司辞职的话,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希望您尽快回答。万分感谢!
jim
2004年09月01日
林玲
没有合同,没有书面的正式文件,根本谈不上违不违约。
2004年09月09日
lotus
是否有合同,都不影响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你可以离职,而无须交违约金!
在非试用期内在提前30日通知后,仅仅你可以离职,但是违约金要支付!
你可以采取其他理由,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2004年09月09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这个问题确实是预见性不好,律师个人的实践是法院认可协议书的,你要支付违约金的。
200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