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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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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GY
杨老师:
  您好!
  我是一家公司技术部经理,最近招聘人员一名,双方协商试用期3800月薪,上班4天后,该员工因为家里事情请假2周,返回后2天提出辞职,对公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充分考虑后,决定付给300元的结算费用,该员工不服,认为应该按照实际上班天数结算,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2002年11月06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请与律师直接联系为好。
2002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