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请问

请问

[已解答]
0人同问
韩莉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医学生,找到一家民营医院上班,医院要求签协议不签合同,没有工资只给800元生活补贴,什么保险也没有,要签两年,两后考上执业医师证就必须和医院在签三年的合同,相当于要签五年,期间如果辞职就按工作时间每月800赔偿医院,请问医院的协议是否合法?
2010年05月14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您好!
您毕业后去医院上班,双方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行为违法。
工资应当依照双方的约定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医院应当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确定。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并不是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法定理由,该约定无效。
综上,医院的做法存在多处违法,请您谨慎对待。
201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