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违约金问题

违约金问题

[已解答]
0人同问
咨询者
陈律师你好,公司与我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说法是,如果每提前一年中止合同,则需要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即使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申请也是如此,作为赔偿公司在人力资源招聘等方面付出的成本。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合法?
2006年04月25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你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并不是说,可以免除你赔偿公司损失的义务,单位要求赔偿的项目并没有超出现行法律的规定。
2006年04月26日
问题标签: 工资 违约金 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