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学峰
- 尊敬的杨律师:
你好
2006年3月份我经人介绍与一为18岁女孩谈上恋爱,一年内我们的关系发展的很快,2007年2月份她怀孕了,经我们两人商量(双方父母不知情)下,于2月中旬做了流产手术,术后没几天,她的父母得知此情况,便和我的父母联系了,当时我母亲给她买了不少的营养品。此事就这样暂时平息了下来...也就今年10月份,我们关系发展到了天天吵架,几乎是3天一小吵5天一大吵,有几次吵的厉害时她还割腕自杀,那段时间我每天就是在担惊受怕的中度过,无心工作,就怕她出点什么事来,偶后11月我便提出了分手,她不同意,闹了个不可开交,当然这件事情也惊动了双方的父母。他父亲向我家提了赔偿问题,(精神损失费,青春赔偿费)他还曾扬言要把我弄成个生活不能自理,在我家里闹了好多次,介绍人也调解了好多次,可到现在还是没个结果。请问他所提出来的费用我是否该出?出于良心,我母亲想给她一笔钱,可经他这样闹腾,真是...还有他哥哥给我发了条短信说要宰了我,请问他这样做是否触犯法律?我不想把事情闹大,那样对谁都没有好处。我只想心平气和的把事情解决,请您帮帮我。
- 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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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你多与家里人协商,让父母协同处理这个事情,原则是两家协商的
- 2007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