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611622048
- 律师您好!我想问关于公司停产遣散员工赔偿问题,我于2004年7月份进一家公司时因身份证遗失就借用朋友身份证报名入职,2008年7月份与公司沟通后改成自己身份证后续签合同,后期享受的年休、工龄工资、无固定期合同都从04年计算,可公司近期遣散时按2008年计算,我认为事实我为公司服务15年应该按此标准赔偿,请问我后续采取何程序向公司要求赔偿款,谢谢!
- 2019年06月17日
-
- 北京嘉纳律师事务所
- 电话:010-59009213 13439659246
- 发生劳动仲裁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的,劳动者可以起诉。
- 2019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