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n
- 律师 您好!
事情的情况:这事过去比较久了,2005年在职业学校就读的第二学期(2月份左右
开学)的一星期后,由于生病就回家医治(当时交满了一学年的学费,和其他费)因病
情延误,到05年6月份办了休学一学年手续,一年后,由于病情恢复不好,和一些事比
较忙,拖延了近一年,原来打算06年5月份去办退学手续,打过电话得知办退学手续比
较长(他说得一个多月左右,退学文件才出来),没办法,
只得第二学期去办理,07年10月份左右,办理退学手续,去问了不认识的老师他说:时
间过去那么久了,退不了了”,问了教务科主任。说:“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05年
的教务局规定(我是在浙江温州旁的丽水读的):“第二学期的学费不返还,只有除学
费外的学杂费,住宿费可以退还,请问律师真的是这样吗?我退学是在07年10月份左右
才办的,为了此事我很发愁,我该怎么办?迫切需要你的答复!!
- 2008年01月03日
-
-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你好!
准备好有关资料,到县教育局去咨询和反映情况,看能否得到他们的支持。关于退费的时效,如果当地有具体的规定,请对方出示或者告诉文号。必要时,对方没有理由,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2008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