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X
- 我们是股份制公司,有4个股东,其中2个股东已经早已离职,但没作股权变更,我是大股东外剩下的唯一一个股东,占有6%的股份,因为最近大股东打算一意孤行,不符合我和公司其他员工的意志。我是否可以提请解散公司?
希望得到您的回答,谢谢!!
- 200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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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可以。
- 2003年07月12日
- TX
- 感谢您的回答。我该如何操作?比如说我提议解散,大股东(占80%)不同意我该如何处理?是否他违反了相关法律。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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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不违反。
- 2003年07月12日
- TX
- 您的意思是无法解散公司?即使4个股东中的3个提出解散也无用?
- 1970年01月01日
- TX
- 董事长能不能在未开股东大会的前提下,强行执行一个“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是否下面可以拒不执行?
再次感谢您的回答!!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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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建议你与律师直接联系。
- 2003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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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olstar
- 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解散必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你可以提议解散公司,但可能达不到目的。你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大股东(执行董事)有违法或违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操作的事实,可以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取得工商行政部门的干预。
- 2003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