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MC
- 我曾在A公司就职,因A公司不交4金及外来人员保险,故辞职.其中,我向劳动局举报了A公司不交4金的问题.然后我就职了B公司,并马上就要交劳动手册和调走档案.
现,劳动局要求A公司为我补交4金.但是A公司声称,必须要有劳动手册与档案,办理录取手续,补交金,再办理退用手续,才能为我交金.其中必须花上10天以上.而如果我先交给A公司,势必来不及交给现在就职的B公司,而影响到我的就职.
请问,能否让A公司将需要替我交金的钱,直接交给我.我自己去街道交办.这样只需要一天就可完成.
- 2006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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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你可以与A公司协商,但如果公司就是不同意,只好听劳动监察部门的意见。
- 200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