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安置费性质咨询

安置费性质咨询

[已解答]
0人同问
小陈
因土地被征用,政府发放的安置费,被村委直接转到我公司账上(公司本为同村办企业)。由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收取。原因是你已经在我们这里工作了,说明已经给你安置过了,安置费理应付给公司的。我想问?这种说法正确吗?如果我辞职,可以要回这安置费吗?
2006年09月20日
贾富春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安置费一般是给个人的。你辞职时,应当给你返还。
2006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