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irley
-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现在上海出现的一些24小时的便利店,有些便利店在工作时间上的安排,我认为很不合理.例如:一家便利店的员工为7人(不包括店长)其中有3人为理货人员,4人为收银员.每天的工作都是以一理货员和一收银员.收银员的工作时间为:(1号)日班8:00--20:00(2号)第二天的晚上20:00-8:00上夜班.4号就休息.5号上日班.而理货员的工作时间为:(1号)下午14:00--20:00,2号:20:00-8:00,3号休息,4号下午14:00-20:00.请问一下这样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法
- 200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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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按照每周工作40小时核算
- 200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