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积亲
- 我有一个土石方工程,2004年时建设单位委托当地城建测量队进行山体测量,提供测量成果图纸一张,方量为510万立方米,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对此方量以工程联系单和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了书面确认。事隔4年,该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再次委托该测量队对剩余方量进行测量,测量队称在内业整理过程中,发现原510万立方米存在计算误差,实际应为470万立方米,而且要求我们提供事实依据。请问:我们要提供依据吗?不管事实结果如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量单位要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吗?
- 2008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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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你好!
出差温州,昨日回京,回答颇晚,不好意思!
两次测量出现那么大的差距的原因是什么?是第一次测量有误?还是其他原因所致?怎么证明第一次计算有误?
在这些问题没有搞清楚之前,建议慎重提供相应依据等。可以考虑申请重新测量和计算。
本案较为复杂,建议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包括律师进行分析判断并制定出最优的方案。
- 2008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