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uashan
- 1994年我单位聘干的时候,本人经领导提名被聘干,然而在这个时候,人事干部发现将我的学历档案给弄丢了。于是说:你先交一张复印件,档案有没有无所谓,待遇不少你的就行了。(在这以前我一直是以工代干)言外之意也就是说他不聘我,有学历也白搭。由于当时自己不愿得罪领导,也是因为要保住自己的一点利益,所以也没有深究。现在本人的合同已到期,面临着需要学历从新找到工作。当我再重新提起要求让他找回我丢失的学历,为此我们找到了有关部门解决这一问题,但是他们却说:我的诉讼请求已超过了时效。
请问:各位老师,我现在应当怎么办。
- 2003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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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以后注意吸取教训。
- 2003年07月09日
- huashan
- 难道说现在就没有办法了吗?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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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是的,是您本人自己放弃了权利的。
- 2003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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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olstar
- 如果确属企业保管期间丢失,你可以根据国家档案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补办,由此给你造成的直接损失可以要求企业承担。
- 2003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