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伟
- 律师你好:
我被原辞退了我觉得不合理请你帮我分析一下我可不可以用法律来讨回个公道,会有什么结果。以下是我的经历。
2006年7月3日,我正式到某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工作,我主要是作机械设计制图。开始公司给我说好了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每月1400元,没有签劳动合同。结果我等到11月才给我转正还不给简劳动合同,工资为1600元。2007年1月1日,才正式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的日期是从2007年1月1日开始的。合同里面并没有明确的写明工资待遇,里面所说的员工手册也没有给我发过。但是我出于生活上的空难就简了。2007年2月28日公司突然把我辞退理由是公司要进行人员调整,就给我多发了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在公司工作期间,当时公司规定说是每个月18号发工资直接打到卡上,可是我在公司期间发工资基本都在20号以后,甚至06年11月份的工资是在07年1月份才发的,是和06年12月份的工资一起发的。还有就是公司说年底给发双薪也没有发。
我现在想投诉可是我不太明白,我该怎么做。拜托请给我详细分析说明一下,谢谢了
- 200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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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者
- 请问的朋友非因工伤开刀住院治疗,和公司产生雇佣关系已有3年之久但是公司并没给上任何的保险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们能和公司要求支付我的住院和手术费用吗?
公司可以承担我们的多少呢啊?
- 2007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