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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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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rhall1307966823
律师,您好。我的劳动合同是在单位工作快到一个月时签的,结果发现工资被分为基本工资70%和绩效工资30%两部分。这与单位在我入职前发到我网易邮箱的录用通知不符。可是如果我拒签,单位就要在十一长假前炒我,放假期间我无法找到工作。所以就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的是3年,试用期6个月。其中前3个月每月工资是一样,后3个月经理评估合格每月涨700。单位在3个多月后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我的直接主管经理签署的试用期评估打分不合格。结果最后不到一个月的工资单位就直接把我的绩效工资30%扣掉,基本工资70%按天算的而且还是按前3个月每月工资算的。还有我于8月29日入职,12月7日单位通知离职,9月份单位没给我缴社保,却把本应9月补交的社保挪到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下年1月份缴,致使下家公司无法为我以更高的缴费基数为我缴1月份社保。请问原公司应该怎样赔偿给我造成的社保损失?原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我补偿与赔偿吗?
2013年10月22日
关礼
联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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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