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张
- 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从头到尾我都没自己跟他们签合同, 我毕业就来公司上班, 有1份合同也是公司行政部代签, 因为我的档案必须要调入到这边的人才市场, 2年后,我提出了离职, 公司要求与我签一份离职协议书:要求员工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本行业相关的工作,不得中伤公司或泄露公司机密等条款,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公司说如果不签这个协议, 就不给我们档案跟个人保险的红本子, 当时迫于无耐就签了协议。请问,该协议是否合法,如果我离职到另外一个同行业公司,是否要付法律责任。急需援助,谢谢
- 200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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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这个合同本身不合法,但有的内容显失公平,可以不执行,比如:单位要你在三年内不到同行业的其他单位工作,但单位同时应支付给你补偿,如果单位不给补偿,则该条款对你也不发生效力。
- 2006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