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小姐
- 我经别人介绍和一个人搞对象,半年后,我们论及了婚嫁,双方父母及亲朋好友都知道了,准备一年后结婚,这时有个女人给我发来短信,这个女人是已婚妇女,她说这个男人和她搞了10年的婚外情至今未断,也就是,在和我搞对象的同时,他也在和这个有夫之妇有奸情。这个男人把我和他的所有事情都告知了这个女人,而我一无所知,直到那个女人给我发来短信,我才知道这件事,当我向这个男人求证的时候,他都承认了。这个男人从此了无音信,就算是分手吧。他并不爱我,玩弄了我的感情,这个女人三翻五次的给我发短信打电话,她对我的种种都了如指掌,我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 2008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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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去起诉发短信的人,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 2008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