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ven_fyj
- 我是一名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来这家公司工作前根老板说好有师傅带我,并且每天早八点半、晚五点下班,每周六休息一天,但是我来到这里工作后,说好的师傅根本就没有,完全根“实习生”没关系,而且根本就不签合同也不给上保险,曾经一个周末老板说周末要我义务加个班,忙完了早点下班,我本着帮忙的态度就来了,可是在这之后,每到周五晚老板就会找各种理由让我周六加班,而实际并不忙,过了一个月之后休息日之前我说并不忙那我周末就正常休息了,老板就开始恶语相对,我正常休息之后来上班老板就说我以后有事请假,没事不准休息。我该怎么办?除了换工作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 201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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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礼
- 联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 对于在校大学生一般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会被定性为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那么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就要按照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内容来确定,一方违反协议内容的即视为违约。结合您在案件中描述,单位有很多承诺没有做到,而且双方也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且存在加班的情况,那么在此情形下,能够认定用人单位存在违约行为。如果你不愿意在此单位继续工作,建议你在收集单位相关违反当初约定的证据以及要求加班的证据后,可以发通知解除双方之间的协议(注意保留证据)。
-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