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中
- 杨先生:您好!
我们单位属国营单位,刚刚组建一个下属独立经营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除单位绝对控股外,还有该公司经营者(单位委派)和单位职工股。我受单位委派参与董事会工作,因才识学浅,特此请教几个问题:
1.如何合理划分单位机关管理与公司管理之间的界面。(重点考虑该公司股份结构特殊性)
2.单位固定资产(包括设施、设备)在混合使用的情况下,如何提取或分配单位的应得利益。(考虑科研单位不能以工时计算的特点)
3.制定怎样一些规定,确保每年单位职工首先获得收益,在此基础上,如果效益仍可保证,再考虑股东分红。
以上问题如有不妥,愿听指正。
谢谢
- 200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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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可以咨询律师,但是要收取费用的。
- 2004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