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na
- 我来公司15天就签了合同,合同规定:本合同从2006年6月5号开始到2009年6月4号终止,实习期三个月:2006年5月25号到2006年8月24号为实习期。现在因为工作不适应,我想辞职,请问我现在辞职的话是违约吗,
- 200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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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你们的合同中规定的是“实习期”,还是“试用期”?,如果只规定了实习期,而未规定试用期,则你的合同中没有试用期,如果你想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可以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 200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