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文
- 以下是我母亲和继父在2001年2月做的一份公证书, 我想请问律师: 这份公证算是什么性质的? 谢谢.
声明书
声明人: XXX, 男, 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日出生, 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X
声明人: XXX, 女, 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五日出生, 现住址同上.
声明内容:
我们夫妻已购买了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XXX和北京市海淀区XXX两套住房(这两套房的购房款由女儿XXX支付的), 现我们声明: 我们同意将XXX的一套两居室住房由女儿XXX居住.
声明人: XXX XXX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 2007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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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您好!
该公证书的性质是关于购买房屋出资者的法律事实真实性和处分该房屋使用权法律行为的公证文书。
至于它的效力问题,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公证书违反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该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 2007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