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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同问
蔡永明
我原来在国营的造纸厂上班,于1999年下岗,后我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属于聘任的,我在2002年因为挪用公司资金罪被判2。6年,我于2004年7月提前释放,回来后得知造纸厂已经于2004年初破产了,我去询问时,被告知因为我被判刑,所以我不能享受工厂破产后应的一切待遇,我是在下岗期间在别的单位犯罪,不知道我是否还能要求造纸厂给我应得的待遇?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2004年09月04日
lotus
你是否得到过公司给你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如果没有?你可以
2004年09月09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律师认为是可以的
200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