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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于签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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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权
杨律师:
您好。
我的情况如下: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已经和武汉某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由于我现在得到了一个去上海工作的机会,所以要和武汉违约。但是对方坚决不同意。因此,违约这条路不通。根据政策,我可以在试用期提出辞职,而不需支付违约金。所以,我想和上海的公司签一份协议,协议规定我在毕业后5个月内为上海公司工作,作为打工或者见习,等到我与武汉方面正式解除关系后,我得到档案,和上海方面正式签约。
我的问题是:
1。我和上海的协议合法吗?
2。按照这个协议,在打工期间,上海方面将不支付我的四金,对吗?
3。如果不合法,还有别的解决办法吗?因为武汉方面坚决不同意我的违约请求,所以我和该公司的关系已经有点紧张了。

等待您的回音。
谢谢。
2003年05月22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法庭只能裁定或者判决你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是不能也不会判决你继续在单位工作的。
你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可以到上海合法工作。
2003年05月22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法庭只能裁定或者判决你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是不能也不会判决你继续在单位工作的。
你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可以到上海合法工作。
2003年05月22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 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