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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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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丹
张律师,您好,我公司一员工将我们公司告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也清楚,劳动仲裁委员会已打电话给我公司,我想请问,如果不去处理这个事情,将要受到怎么样的行政处罚?这个员工,是2010年3月31日开始未在我司上班,然后当时4月1日写了请假1个月的请假单,后来就没来公司上班了,也没通知公司,但公司还是按正常程序将她的工资发放给她,只是扣了200多块她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使公司亏损的款,可能是这个原因,她就将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员,所以我想请问您,这样的事情,一般要怎么样处理?谢谢!
2010年06月10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后,公司如在规定的时间不出庭的,则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
201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