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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退员工 向公司索要补偿问题

[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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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
您好,我被公司辞退了,合同期没有到,我于2006年11月进入公司,合同两年,2008年9月公司通知我不用上班了,按劳动法我应该得到两月的补偿,所以我找公司赔偿,遭到公司以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为借口,不同意补偿,最后仅给了1 0几天的补偿,当时还签了一个内容大致是事后不再追究责任的协议,协议只有一份在公司手里,协议上并没有就补偿问题具体说明,只是就说双方不再追究其他责任.我现在很后悔,我现在还能问公司索要补偿吗? 盼回复,谢谢!

2008年12月05日
张驰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是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以何种理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代通知金。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支付2倍补偿
2008年12月26日
刘明
张律师:您好!谢谢你的回复,我没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与我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公司业绩不好,裁员.我还有一个担心问题,我与公司签的一个协议会影响我再索要赔偿吗?其次,那个协议是否有效,只有一份在公司手里?谢谢,盼回复!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