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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
您好!
  我是一中铁系统职工,1993年毕业分配至单位,1999年与集团下属二处签定5年期合同,2000年10月调至集团公司项目部(北京),后未与单位签定其他合同.
今年3月6日,我口头提出辞职,单位不同意;3月27日,我以书面报告请求调走,单位还是不同意;4月6日我拿着商调函专程到洛阳总部找人事部长请求调动,谈了半个多小时,单位就是不让调走或辞职,谈话间部长流露的意思是――你什么都不要跑可以,单位不处理你,但不允许调走或解除合同。
从提出口头申请一个多月来,我一直在坚持上班。4月7日,我写了请假书,请假1个月,请假后不准备再回去上班了,但我不甘心的是养老保险等要断档了。
请问我怎么才能把自己的档案等材料迁往新的单位呢?

感谢您的帮助!


杨立新 4月9日
2006年04月10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申请仲裁,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06年04月11日
问题标签: 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