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蔡丽
- 您好!我与三月中旬与一家民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我应聘的职位是库管,因当时公司的原库管提出要离职。所以才招的我。而且与公司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但是,当我入职两个月后,原库管又不打算离职。所以,公司又将我调入其他部门。但合同并未重签。因我在库管的岗位上干得很出色。所以公司没有理由职退我。但是新的岗位,并不适合我,而且公司有意刁难。致使,现在公司以不适合现在的岗位为由辞退我。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而且合同并未到期。请问,我可以得到赔偿吗?我应该怎么做?
- 2002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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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建议你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 2002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