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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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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同问
李飞
我们之间没有合同,但我已经在这干一年半了,然后后来想自己干所以就不在那干了,走之间也提前5天跟老板打招呼了。可是用人单位欠了我3400元工资不给我,用人单位说单位规定要是不干时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只要不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工资就不给。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我的工资能要回来吗?谢谢您
2009年07月25日
张驰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应自2008年起支付双倍工资。单位无权利扣工资,如果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并要求支付额外经济补偿
2009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