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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者我们可以录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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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同问
lucy
张律师:
现请教一下:我们最近招聘了一名优秀的技术人员,但在办理入职时发现,此人与原单位还签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还有有效期内,其本人提出辞职,但原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给其办理离职手续,其本人也不想交违约金,便自动离职出来找工作。鉴于此情况,我们这边没有为其办理入职手续。但这个人我们又非常想用,不知怎么办才好,我们建议其进行劳动仲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本人又不想与原单位弄的太僵,我们能录用这个人吗?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2007年07月13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1、在该员工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如招用该员工,对企业的风险太大。建议不要贸然行事。
2、该员工和原单位的根结应在于违约金问题,如贵司允许,可以为该员工承担违约金。
2007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