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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所有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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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慧萍
2001年,我家购买了二手房(价值9万元),介绍人是我伯父。当时房主说好给介绍人2000元,所以我家实际支付了8.8万元,但是由于一直找不到时间,我家与房主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07年9月,该房主找到我家,称想反悔,不想将该房过户与我家,愿意支付1万元违约金(当时签的协议),但将近6年的8.8万元的利息他不愿意支付。现在我家处于两难境地,想过户不能过户,想要回利息,房主又不给。房主称因我们未付清钱款(他否认有给介绍费给介绍人的事实),他有权不卖房给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律师帮帮忙!
2007年10月17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你好!

计算一下得失利弊,如支付2000元还算划得来,就起诉或者协商办理过户手续。其理由是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的义务。
2007年10月19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