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君韦
- 您好!我在现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一年了,双方并未有任何劳动合同!前几天由于一个同事的突然离职,公司要我们交保证金。要交工资的10%,交一年的!请问他们这样做法合法吗?如果我们拒绝交,他们让我们马上离职,这算是裁我们吗?
- 200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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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因此,你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次,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定金、抵押金、抵押物等。第三,按你所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200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