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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交易合同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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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an
尊敬的律师:
您好!
近日我买套二手房,合同是对方早拟的,因我对这方面的知识知知甚少,烦劳阁下指点.下面合同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晋中市榆次区锦纶路62号北1号楼10号的房屋出售,乙方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的具体情况见晋中市房权证字第00051312 号,本合同附件为该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出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贰佰元(小写¥119200.00元)整。
三、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叁万元(小写¥30000.00元)整,以及预付房款人民币(大写)捌万伍仟元(小写¥85000.00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小写¥115000.00元)整;合同履行完毕时定金充抵房款。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同时,乙方需按晋中市国税局的有关规定,按照房屋面积每平米20元向晋中市国税局预交管网改造预收款(可委托甲方代办)。
四、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肆仟贰佰元(小写¥4200.00元)整,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欠条,并在欠条上注明于2006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收到定金、第一部分房款和欠条后,与乙方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期间的全部费用(包括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的费用、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五、乙方于2006年10月15日前将欠款交清甲方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条,并于7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正式交付乙方。从此乙方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该房屋增值、减值、毁损、灭失、租售、抵押以及其它各种利益或风险全部同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不再有任何关系。
六、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乙方应当遵守晋中市国税局关于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卫生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各项规定,及时缴纳各项费用,如因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七、从2006年10月15日24时起,乙方未按合同和欠条约定时间支付剩余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每天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到2006年11月1日8:00时,乙方仍未付清房款的,甲方可向榆次区人民法院起诉,并从2006年11月1日起,乙方需按每日1000元向甲方交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银行利息等各种费用;如若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或无效,甲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八、甲方从乙方交清房款7日起,每逾期交付房屋1天,按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到2006年11月1日8:00时,仍不能向乙方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向榆次区人民法院起诉,并从2006年11月1日起,甲方需按每日1000元向乙方交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银行利息等各种费用;如若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或无效,甲方应在7天内将已收房款全额返还乙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有关部门一份。
附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06年09月22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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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22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