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卫华
- 张律师:你好!
我在一家建筑施工单位,每年到年底结算工资,但2005年和2006年底却扣留了全部工资的30%在单位,单位负责人说原因是没有收全工程款,项目因此亏本了所以不能拿。目前出具的两张条子只写了已付多少,预留多少,但是没有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单位所有属于管理岗位职工都这样),还有在2002年我向单位缴纳了5000元风险抵押金,也只是会计打的收条,上面没有盖公章,请问律师以上欠款我怎样才能要回?
- 200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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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2007年10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