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贝
- 我在本企业97年入厂已工作11年其中签约劳动合同分别为2年、3年、这一次是1年签合同。时间是2007年7月1日-2008年7月31日,现在08年两个公司合并,我看到新劳动法上写到超过1 0年应该是签约无固定期限合同。象我这样的情况企业有没有权利单方面拒绝签无固定合同。
而我在本单位05年受工伤,但我在受工伤到现在病情没有痊愈,单位拖欠给我治疗,我找过有关领导领导说要等到工伤保险落实评完残才可以治疗。但是我的工伤已经评完是9 级工伤。现在要还想治疗按旧病付发申请住院治疗,但因为在本地住院做过耳膜修复手术但没有成功,我本人意见是去北京大医院去完成手术,但医院医保中心不批准转院治疗。
劳动法上有一条说是在治疗期限单位是不允许解除合同象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属于还在治疗期我需要找到那里才能解决问题。
- 2008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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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1、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要求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工伤赔偿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2008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