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mona
- 我是去年3月底到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的,在4月份转正,所谓的转正就是让我签了字,然后给我长了工资,没签合同.
后来我怀孕,并于9月份告诉经理,然后9月底公司开除了我,当时和我一起被开除的还有4个人,但都是由于其他原因.
当时公司给了我一个月赔偿,随着自己懂的法律越来越多,我知道了当时公司当时的做法是违法的.
我想知道,我现在还可以去告公司要求赔偿吗?
- 2006年11月21日
-
-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企业是不能以员工无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你同意,并领取了经济补偿的话,则视作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