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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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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您好:陈律师
我是国有银行某支行的员工,由于我和我的同事因为一件事情和副行长产生了磨
擦。因此我们二人就被安排待岗。但是随后,副行长就被外人在家门口打伤。为此公安
机关找到了我们进行调查。经查实跟我本人无关。是我的同事找人给副行长打伤,造成
轻伤害,事情查清了。公安机关为此给我们的上级行保卫部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里也
证明跟我本人无关的内容。从案发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历时二个月。而我当时只能在
家待着。当我知道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后,我要求银行恢复我的工作,但我的支行行
长让我继续等,我多次找到行长,但就是让我等,不让我上班。为此我也找到了上级保卫部门主管,也一直没有回音。也就是说支行行长和我的上级保卫部门都知道证明已经跟我无关。
最近我们的支行行长找到我,让我在内部调离,不调就辞退。他明知这件事还没给结论我怎么能调动呢?再说我凭什么调动呢?还口口声声说虽然证明跟你无关,但是我们认为你有问题。因为我知道行长这是在为副行长找回面子,认为我在这个行以后副行长不好面对,根本不去从实际出发。无凭无据,就凭自己主观的想法。这件事现在拖了将近五个月了,这期间单位正常给我交保险,但是生活工资、年终奖金等福利什么都没有。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被辞退吗?我的工资等能讨回吗?我该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谢谢!!急盼回复!
2006年03月15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不给最低生活费,是违法的。
单位如果辞退你,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你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维权。
2006年03月16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