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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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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
你好:我是2004届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由于刚毕业时年幼无知和一家五星级酒店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可工作过程中发现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工作,首先做了半年的服务员,每天起早贪晚,刷盘子、刷碗、擦地、刷马桶,委屈的同时也感到后悔,可是合同已经生效了,想走不容易,于是每天就盼着定岗,终于我现在从事销售工作了,这在我们酒店几乎是最清闲的岗位了,可每天至少也要工作十二小时,有时十四小时甚至更多,可工资奖金却不能按时发,工资是每月1 0日再发上个月的,奖金更是从年后到现在都没发,而平时加班费也会以各种学习培训的名义给取消,我们这届大学生来了五六十人,坚持到现在的只有十几个了,大家都很无奈,也感觉受骗了,可真正走时还是交上了一万多元的违约金,我感到很气愤,不想也没钱交这笔违约金,请好心的律师帮我们出出主意,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应该怎么办?
2005年07月24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1、单位的工作时间违反劳动法规定,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对于岗位问题,要看劳动合同具体约定。
2005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