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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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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
你好:我是2004届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由于刚毕业时年幼无知和一家五星级酒店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可工作过程中发现完全不是自己想象的工作,首先做了半年的服务员,每天起早贪晚,刷盘子、刷碗、擦地、刷马桶,委屈的同时也感到后悔,可是合同已经生效了,想走不容易,于是每天就盼着定岗,终于我现在从事销售工作了,这在我们酒店几乎是最清闲的岗位了,可每天至少也要工作十二小时,有时十四小时甚至更多,可工资奖金却不能按时发,工资是每月1 0日再发上个月的,奖金更是从年后到现在都没发,而平时加班费也会以各种学习培训的名义给取消,我们这届大学生来了五六十人,坚持到现在的只有十几个了,大家都很无奈,也感觉受骗了,可真正走时还是交上了一万多元的违约金,我感到很气愤,不想也没钱交这笔违约金,请好心的律师帮我们出出主意,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应该怎么办?
2005年07月24日
张驰
违约金太高是可以在诉讼阶段向法院要求降低违约金的。酒店的系列违法行为本身就可以成为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而不必支付违约金。
200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