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心疼的违约金

心疼的违约金

[已解答]
0人同问
小顾
我大学毕业后在一高职校当老师。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协议,上写到:工作年限5年,违约金20000,每年4000递减。工作快一年时,也就是今年7月份,我确知我报考的公务员已录取我,故提交了辞职申请。学校要我付16000违约金才肯放人。因为急着去新单位报到,故付清了违约金。请问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学校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录取公务员应付吗?
2002年10月09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协议有法律效力,学校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录取公务员应付。

2002年10月16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