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韩哲浩
- 您好!
我是一名外来打工人员,在现在公司已工作七年半(技术兼车间主任),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们签劳动合同,只上了三险。现在,我遇到几个难题想请您帮忙:
第一,前几天因公司不支付车间工人五一期间加班费(每年都有这种情况),车间全体职工停产,公司因此说我没有领导能力而撤消我的一切职务让我回家待命,并口头说每月给我生活费,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以书面形式写明待工期限及应支付给我的每月生活费金额?
第二,待工期间公司不允许我进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第三,如果公司给我安排一个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岗位,是否可以定为间接地辞退人员,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自动辞职与被公司辞退有什么不同的结果?
请您尽快解答,谢谢!
- 2005年06月30日

- 韩哲浩
- 什么叫间接性辞退?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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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尽管没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与你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的合法权利不会因此受影响。
如果对单位的处理不服,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200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