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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的情况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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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死人了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下:我自去年6月份入司以后,和公司签过一份保密协议,协议上面有一条是如果提前离职,则需要支付违约金。但今年8月份,公司发生变更,成立里新公司(名称发生变化,原来是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现在为私营企业)。与原来公司债务脱钩,但新公司还是接着原来的单子在做的,单子的合同也是原来公司的名称,业务上是没有脱钩的。我想请教律师,现在我离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的。谢谢了!
2006年09月22日
max
同问!
2006年09月25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不知道你说的新公司是不是法律上认可的新公司,即如果公司名称/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等发生了变化,则你与原公司的合同因一方主体不存在而终止,当然也就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了。
2006年09月25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