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桑
- 律师:
您好!
我06年毕业在一家私营企业签了两年合同,由于公司有些过激的管理措施,所以想提前解除合同!儿我的档案由公司一起防止档案局,不知道我换工作,这个档案转不转会对我造成怎么样的可能情况?
还有就是我的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手续是否可以转接?据老员工所言,公司有不予办理的先例!另外就是公司有关的保密协议上的保密费,每月几百,公司押到次年3月底发,我要换工作,解除合同的话,公司有理由不给吗?据前辈先例,有扣押保密费的先例,请问这是否合法???
还望赐答,谢谢!
- 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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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档案的相关法律后果我不是很熟悉,但保密费应当按约定发放,否则就失去了其意义。
- 2006年12月20日